| 本站首页 | ||||
| ┊重大活动┊两会展示┊百强企业┊雇主工作┊管理创新┊企业展示┊论坛┊留言板┊ | ||||
| 关于开展2007年度大连市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
各区市县经贸局(经发局)、相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宣传和树立企业家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企业家在新形势下,为我市经济率先振兴和建设和谐大连作出更大的贡献,大连市经委、大连市总工会和大连市企业联合会、大连市企业家协会决定共同开展 一、评选表彰名额:全市共评选出“ 60名左右(含10名以内外籍企业家,授予“2007年度大连市优秀企业家特别奖”荣誉称号)。 二、评选范围:凡在大连市正式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业的经营者,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参评。 三、申报条件: 1.在一个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 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任职期内企业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逐年提高,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无亏损。 3.具有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强,所在企业的管理基础工作扎实,专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素质高,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管理模式或风格。 4.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的信誉,无拖欠职工工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信誉度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6.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团结,职工队伍稳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约束力。 7.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社会和企业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8.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伤亡事故,工伤死亡事故未超年度指标。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各区市县、行业协会、有关部门推荐和企业自愿申报。 2.被推荐人须提交 6寸个人彩色照片一张,6寸企业宣传彩色照片5张,一并报到评审办公室市企联。 业绩材料主要包括: (2)在管理和经营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如荣获国家、盛市级管理进步成果等各类奖项)。 (3)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年限不足,但在原单位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审参考。 (4)业绩材料要加盖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公章。 3.申报截至日期: 五、组织领导: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企业家的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企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六、宣传和表彰: 1.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2.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企业家的创业事迹,弘扬企业家的创业精神。 3.编辑出版优秀企业家宣传画册。 七、评选原则: 1.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八、联系人:张言涛 电话: 电子信箱: 办公地址:西岗区民众街 邮编:116011 附件: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企业联合会 大连市企业家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振工街20号 邮编:116021 电话:0411—84605250 84624682 传真:0411—84604046 E-mail:dlqixie200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