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解聘的程序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解聘注意事项
(1)行使解除权的主体
行使解除权的用人单位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人。
(2)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等有关机构和领导,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三,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可通过给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手册、组织劳动者学习规章制度等方式告知,但需要保留劳动者本人签字领取规章制度手册的花名表、劳动者亲自书写的学习心得等资料,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规章制度,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方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的合法、有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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