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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用人单位招才引智政策清单
2021-12-23 10:07:08   来源:   点击:

    1.住房补贴。对经认定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和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为期3年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紧缺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每人每月1000元。

    2.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符合引进当年《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经认定为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的,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分3年给予薪酬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岗位紧缺程度确定,其中:一星级10万元,二星级12.5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17.5万元,五星级20万元。招用本地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遴选同步进行,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给予同标准薪酬补贴。

    3.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在连企业全职工作的骨干技术技能人才,其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2.5倍、3倍及以上,按照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或设计水平、为提高企业经济社会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等标准,全市每年遴选300名左右,分3年给予每人总额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薪酬补贴。

    4.高技能人才薪酬补贴。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给予薪酬补贴,具体标准为:(1)从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中遴选的,每人每年2.4—6万元,支持周期5年;(2)从柔性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中遴选的,一次性发放1—3万元薪酬补贴;(3)从项目引进且满足对应专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中遴选的,每人每年2—3万元,支持周期5年。

    5.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对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在人工智能等我市未来型先导型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的,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支持周期2年,每年共支持20名左右尖端和领军人才。每年遴选培养1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150左右青年科技之星,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支持周期2年。

    6.科技人才创业支持。(1)领军人才。对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70%的比例最高给予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支持周期3至5年。(2)高端人才。对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进行稳定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70%的比例最高给予4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支持周期3至5年。(3)新型企业家。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科技创业人才,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70%的比例最高给予3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支持周期3至5年。

    7.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遴选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引进和培养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在人工智能等我市未来型先导型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每年遴选支持企业创新团队20个,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创新团队10个,支持周期3—5年,每个团队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70%的比例最高给予3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

    8.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实际成效,以及用人单位每年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年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具体标准为:(1)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2)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3)税前劳动报酬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

    9.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在连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按照签订人才信用合同后在校学习年限,由用人单位给予在校生发放奖学金、在校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保满1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奖学金额度,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资助。

    10.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知名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保满1年,可申请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1.优秀创业人才培养补贴。每年从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优秀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12.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所注日期起5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以及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1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吸纳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一致),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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