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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43条举措降低企业成本
2017-05-26 17:14:00   来源:   点击:

4月21日,大连市政府对外公布《大连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包括11个方面43条举措,通过降低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等举措,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将渔业船舶登记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服务收费,严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捆绑服务并收费;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免征范围。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加快推进设立市级再担保机构,承接国家和省级融资担保基金和市级政策性担保资金,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研究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探索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三农”服务积极性。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等限制;研究推广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并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较低的出口查验率,大连地区口岸现场出口查验率不高于2%,降低企业货物的通关成本。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支持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创造条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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