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管理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的要求,为引导企业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培育优质企业,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1月30日,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23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通知》(大经信发﹝2024﹞11号),就2023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成果应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以及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企业战略管理;数字化转型;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成本管理;精益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绿色低碳发展;知识产权管理;风险防控;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培育;人才激励及人力资源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等。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申报范围为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
(二)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0日)。
(三)企业应按照《申报大连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有关说明》,认真撰写成果主报告,填报成果申报表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纸质版材料需报送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供相应电子文本(word格式)。
(四)申报成果应由企业认真筛选,择优申报。
(五)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是在市工信局的领导下,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具体工作由市企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至市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于 越 83686040
市企业联合会 王兴旻 39667028 15542578820
E-mail:dlqixie2000@163.com
附件:1.2023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2.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3.申报大连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有关说明
4.大连市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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